最高死刑!广西公开宣判一批涉毒案件-热点聚焦
最高死刑!
【资料图】
广西公开宣判一批涉毒品犯罪案件
0 1
柳州中院
6月21日,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被告人陈四军被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李世君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被告人KHAM MA(缅甸籍)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0元;扣押的手机、摩托车、违法所得等予以没收或冲抵财产刑。
0 2
桂林中院
6月16日,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莫某爱贩卖毒品罪上诉案进行宣判,裁定维持一审判决: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莫某爱有期徒刑十四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0 3
玉林中院
6月26日,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韦某敏等9人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,以被告人韦某敏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对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不等刑罚,并处相应罚金。
04
银海法院
北海市一对“90后夫妻”不务正业,幻想通过“线上”贩毒发家致富,结果双双获刑锒铛入狱。近日,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、丁某两人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二万元和五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。
05
防城法院
6月19日,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,依法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,并处人民币四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。
06
上思法院
6月20日,上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,黄某爽等7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运输毒品罪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刑期。
07
钦北法院
6月20日,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“假”毒品案件,以被告人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08
福绵法院
近日,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14人贩卖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洗钱罪一案,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,均并处罚金。
09
田东法院
6月25日,田东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,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10
昭平法院
6月19日,昭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、容留他人吸毒案,对被告人黎某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,对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曾某某适用缓刑,并对7人处罚金三千元至八千元不等。
11
金城江法院
近日,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4起贩卖毒品案件,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一万元到三千元不等。
12
巴马法院
近日,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犯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,以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,并继续追缴被告人黄某某违法所得390元。
13
兴宾法院
6月20日,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、运输毒品犯罪案件的九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。九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刑罚。
14
大新法院
6月20日,大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集中宣判3起涉毒犯罪案件,以被告人农某龙犯走私、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被告人黄某华等6人分别犯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,分别判处七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15
灵山法院
6月26日,灵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韦某、庞某、王某、邓某、杨某、廖某贩卖毒品罪,王某、庞某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。判处韦某等6名被告人一年一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人生千条路 涉毒不归路
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
识毒防毒 从我做起
远离毒害 乐享未来
来源:广西高院、柳州中院、桂林中院、玉林中院、银海法院、防城法院、上思法院、钦北法院、福绵法院、田东法院、昭平法院、金城江法院、巴马法院、兴宾法院、大新法院、灵山法院
标签: